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 2025-013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五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其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一切经营活动受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国法律和法规及中国政府有关规定的管辖和保护,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