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7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大有能源
股票代码: 600403
收购人名称: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通讯地址: 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收购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系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以其持有的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收购人增资,导致收购人间接取得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2,020,160,611 股股份(持股比例 84.50%),从而实现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人符合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就本报告书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5
第四节 收购方式......17
第五节 资金来源......21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22
第七节 后续计划......23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5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9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30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31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37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38
收购人声明......39
财务顾问声明......41
律师声明......42
收购报告书附表......4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大有能源 指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平煤神马集团 指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能源集团 指 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义煤集团 指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义海能源 指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河南省国资委以其持有的河南能源集团 100%股权
向平煤神马集团增资
本报告书 指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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