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2024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苏公W[2025]E1316号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股份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苏公 W[2025]A736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
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红豆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红豆股份公司2024年年 度 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红豆股份2024年年 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 解 红豆股份公司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 除 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红豆股份公司管 理 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红豆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红豆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红豆股份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附件: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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