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5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股东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则存在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28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4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89.86万股~579.71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13%~0.25%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从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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