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5—005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
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监事会主席黄凯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名,亲自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助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监事会对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履职,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治理工作,依法合规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决议内容合理合法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贯彻公司相关决议,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转
销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按此履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5、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
划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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