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3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
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 10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徐光华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2025 年执行情况和 2026 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发生的及 2026 年度预计的各项
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该等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定价原则符合市场化及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和<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公司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和《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予以约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会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和《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相关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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