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37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新当选的董事组成了第九届董事会。为确保本届董
事会勤勉尽责、尽快地投入工作,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推举董事熊旭睛先生为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以电
子邮件或电话、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通知。2025 年 5 月 9 日下午 17:00,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熊旭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提议,同意推选熊旭睛先生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5 月 8 日董事会届满止)。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成立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相应调整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本次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成员:熊旭晴、潘长福、毕利军、阳颖霖、温鹏、江莉娇、徐光华、刘振林、孟祥云。
经专门委员会会议选举,由熊旭晴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成员:徐光华、熊旭晴、潘长福、刘振林、孟祥云。
经专门委员会会议选举,由徐光华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刘振林、熊旭晴、阳颖霖、徐光华、孟祥云。
经专门委员会会议选举,由刘振林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孟祥云、潘长福、温鹏、徐光华、刘振林。
经专门委员会会议选举,由孟祥云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5 月 8 日董事
会届满止)。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阳颖霖女士
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5 月 8 日董事会届满止)。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总经理任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意授权副总经理阳颖霖女士代行总经理职责,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总经理之日止。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的选聘工作。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江莉娇女士
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5 月 8 日董事会届满止)。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毕利军先生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5 月 8 日董事会届满止)。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优化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通过职能的立、拆、并,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为综合办公室、证券事务部、财务部、审计风控部 4 个部门,其他部门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开展情况灵活设置。公司内控制度后续按照调整后的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并履行相应程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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