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敏)
作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勤勉履职,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客观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敏,女,1970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
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一级律师。曾任贵阳第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争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泽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贵州天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贵州杰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等职务。现任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贵阳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已提交公司董
事会。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并按规定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5 次,审议通过议案 80 项;召开股
东大会 3 次,审议通过议案 25 项;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9 次,审
议通过议案 20 项;召开审计委员会 7 次,审议通过议案 21 项;召开
提名委员会 2 次,审议通过议案 5 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次,
审议通过议案 10 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表决 出席股东
赵敏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意见 大会次数
15 15 15 0 0 全部 2
同意
2.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姓名 会议 应参加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表决意见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全部同意
赵敏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全部同意
独立董事 7 7 0 0 全部同意
专门会议
本人未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也不存在公司阻挠本人行使上述职权的情况。本人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审议和决议事项均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不定期与公司内审机构和年审机构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审计执行情况和开展年度审计等进行沟通与交流,参加公司组织的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和年审机构参与的审计专题沟通会议,跟踪年度审计过程、询问年审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表和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有效监督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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