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审计人员独立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较好完成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 月,按照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注
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 723 人。
(三)业务信息
中审众环 2024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2024 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执业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0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雷小兵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清华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荣举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参与公司审计的中审众环驻场服务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律师等专业资质。另外,中审众环拥有由会计、审计、IT、税务、财务、评估、造价、合规、投资等领域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业服务支持团队,
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强有力的后台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合伙人雷小兵先生,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清华女士,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荣举先生,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17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技术咨询
中审众环制定了《技术管理规范》和《技术咨询指引》,指引规定项目组向技术部发起咨询的方式和流程,并在管理委员会下设立技术部,负责中审众环技术标准、技术咨询、技术研发等技术支持工作。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对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意见分歧管理办法》,规定在审计项目组内部、审计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审计项目组与会计师事务所质
量管理体系内执行相关活动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通过明确消除意见分歧的程序和政策,以确保对任何意见分歧的处理都能够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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