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经营业绩:2024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135 万元(含税)。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实际,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审计范围及时间安排、审计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及需要重点关注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履行如下监督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与中审众
环注册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
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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