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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09:30: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2021年6月25日,贵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请问,时间过去快4年了,实际控制人关于解决发电业务、煤炭业务等同业竞争问题的进展情况?
盘江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44),2021年6月—2024年4月,承诺人积极推动发电业务资产的规范运营,促使资产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但仍然存在资产产权权属瑕疵等问题,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要求,无法按期完成发电业务资产注入承诺。2024年4月,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承诺人拟对发电业务资产承诺到期后延期三年,并出具了《关于避免发电业务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函》(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6),2024年6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关于承诺人承诺拟注入的煤炭和发电业务资产,承诺人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以及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原则,按照“一企一策、成熟一家、推进一家” 的方针,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将密切关注督促承诺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承诺事项,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您的提问。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4-2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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