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4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8-046
债券代码:122418 债券简称:15盛和债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盛和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32
回售简称:盛和回售
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本次回售申报期: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1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8月6日
债券利率是否调整:债券利率不调整,仍为4.7%
特别提示:
1、根据《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有权决定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盛和债”,债券代码“122418”,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的第3年末是否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即“15盛和债”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不上调,仍为4.7%。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
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
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本期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4、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5盛和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8年8月6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5盛和债。
3、债券代码:122418。
4、发行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4.5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8、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发行批准机关文号: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6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1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1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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