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6-28 17:01:20 股吧网页版
600392:盛和资源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29



股票简称:盛和资源 股票代码:600392

债券简称:15盛和债 债券代码:122418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

重要声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资源”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西部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重大事项提示

一、2016年7月28日,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行人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稀土”)100%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百瑞”)71.43%股权、发行股份收购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新材”)100%股权,并向6名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6,555.1502万元。

发行人于2017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号)。发行人于2017年2月完成标的资产股权过户及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于2017年4月完成配套募集资金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于2017年5月完成本次重组的新增股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17年度报告,发行人2017年实现收入520,355.98万元,同比增长279.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54.69万元,扭亏为盈。

二、发行人于2018年5月24日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晋01协32号),主要内容如下: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焦炭集团”)一案的(2018)晋01执132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发行人协助执行下列项目:查封被执行人焦炭集团所有的登记在盛和资源名下的:1、位于太原市千峰南路鸿峰住宅小区11幢5层1号(S201323806),10幢5层1号(S201323808),4层1-1号(S201323805),5层2号(S20132807)共四套房产;2、位于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2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并政开地国用(2003)第00011号);3、北京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公社12层面积为1281.81平米的房产;4、停止向被执行人焦炭集团继续办理过户事宜,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转让、抵押出租等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3日止。

发行人是上述债务纠纷的案外人,与该纠纷、相关诉讼和执行没有任何关系。

根据2012年山西省国资委《关于煤销集团对太工天成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12]631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47号)、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以前名称,以下简称“太工天成”)与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和《全部资产和负债交割事宜协议书》,太工天成于

2012年12月30日将其资产、负债及人员全部交割转移给焦炭集团。2012年12月底,发行人和焦炭集团成立了资产过户工作小组,并按照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和文件。目前,部分资产过户登记手续还在推进中。

2013年1月18日,太工天成收到山西省工商管理局签发的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2013年1月26日,太工天成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名称变更议案。2013年3月6日完成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一)本次协助执行对发行人资产出售协议和董事会相关决议执行的影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