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
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
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执业记录
1、2024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迎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5 家。
质量复核合伙人:宋刚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照进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其质量风险管理部资本市场专业技术组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或专业技术组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履行内核会程序。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内核会意见中。审计项目组就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落实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确认。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及事务所层面的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即在项目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合伙人承担项目组内三级复核责任,负责经理及负有复核职责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对审计项目执行项目组内一级和二级复核安排;事
务所统一安排复核合伙人在事务所层面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设立审计执行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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