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作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矿资本”)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项目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就五矿资本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00万股优先股。
本次优先股采用分次发行方式,其中第一期发行数量为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万元,于2023年4月20日募集完毕,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0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499,000万元,本次实收募集资金尚未扣除承销保荐费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全部发行费用13,535,377.36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6,464,622.64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第一期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2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30186号验资报告。
第二期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于2023年8月11日募集完毕,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含税)人民币6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299,400万元,本次实收募集资金尚未扣除承销保荐费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全部发行费用7,924,528.30元(不
2,992,075,471.70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第二期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43085号验资报告。
第三期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万元,于2023年11月22日募集完毕,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含税)人民币4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99,600万元,本次实收募集资金尚未扣除承销保荐费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全部发行费用5,283,018.87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4,716,981.13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第三期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1月2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512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8,0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含税)2,0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998,000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02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2.76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均已使用完毕,不存在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外贸金租于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开设了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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