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203446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1
关于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203446 号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资本”)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五矿资本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鉴证报告第1页共2页
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五矿资本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 锐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洪武
中国注册会计师:
毛宝军
中国·武汉 2025年4月24日
鉴证报告第2页共2页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五矿资本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