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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9 16:37:23 股吧网页版
江山股份:江山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
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
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方国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可以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预案(修订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相关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全面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张利军 周献慧 方国兵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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