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9:02:17 股吧网页版
龙净环保: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

1、技术创新和政策鼓励下,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将更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保产业仍处在发展的重要时期,其中大气污染治理也是我国战略发展的重点行业之一,未来存在高质量发展空间。2023 年 11 月,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4 年初,随着焦化行业、水泥行业的超低排放实施意见发布,提出焦化行业到 2028 年底,重点区域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 80%产能完成改造;水泥行业则要求到 2028 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 8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
2024 年 8 月 1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
转型的意见》,明确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体要求。
2、新能源逐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风电、光伏、储能等发展潜力巨大

全球经济发展伴随着化石资源的快速消耗,其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已严重威胁到社会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大力发展可再生新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目前,风电和光伏被广泛认为可在能源结构转型中替代煤电;而储能技术的进步,对改善电网特性、支撑风电与光伏的大规模并网也起
到了关键作用。2021 年 5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
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落实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等目标。

3、公司积极把握环保业务发展趋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研发制造企业,拥有扎实的装备设计、生产制造、安装与运维能力。公司积极把握核心业务和竞争力,注重通过规模化经营实现成本制造优势,贴近产品销售市场或原材料市场,降低物流成本;注重自有生产车间及生产线的改造升级,积极引入先进加工技术工艺,提升生产
效率及产品品质;采用先进、稳定、高智能化水平的生产工艺积极开拓新能源板块业务。公司高度重视市场开拓,全面理解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前布局、主动出击把握市场机遇。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目的

1、积极响应国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目标,强力开拓新能源产业,打造第二增长曲线,稳固市场地位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2022 年紫金矿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公司确立了“环保+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不断巩固环保业务竞争优势的同时加速推进新能源业务标志性项目落地。公司新能源业务始终按照“强力开拓新能源产业,打造第二增长曲线”的目标和使命,深入布局矿山风光业务、电芯研发与制造、矿山新能源装备等业务板块。公司积极抢抓业务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稳固市场地位。

2、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并减轻财务负担

公司需进一步加大对大气、碳捕集及碳减排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以及扩大矿山风光业务、电芯研发与制造、矿山新能源装备等业务板块的投入。近年来,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为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但由此导致的高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