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着忠实、诚信、勤勉的原则,特制定本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一、成立专门机构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要负责人。
2、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
(1)协助公司做好公司各类法定信息及其它信息的披露。
(2)投资者、媒体的接待工作。
(3)对投资者各类咨询进行答复,并进行登记。
(4)定期对投资者的各类咨询进行分析、整理后,以汇报或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董事长、董事、其他高管人员,便于公司决策层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3、岗位培训
要求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全体成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专业培训和定期进行公司内部学习、培训,使其能够全面掌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全面掌握公司各种信息,掌握公司发展战略及发展前景。
二、信息披露制度、规则、程序
1、信息披露遵守的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信息披露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信息披露内容:定期报告、临时性公告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应披露信息。
4、信息披露媒介:至少一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5、信息披露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公司其他各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汇总,编制披露信息文本,财务部对财务数据进行审核。
(2)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披露信息文本进行审核修改后,签字确认。
(3)须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的披露信息必须经董事会形成决议后披露。
(4)非法定信息披露:公司宣传性信息披露内容完全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数据为准,且时间为其后。数据为准,且时间为其后。
三、信息网络平台
建立公司内部信息网络披露平台,公司所有法定信息披露的内容都将及时、准确、完整地刊登在该网络平台中。
四、电子邮件信箱
建立投资者咨询专用邮件信箱,通过该邮件信箱与投资者建立畅通、便捷的双向沟通,及时对投资者的各种咨询进行答复。
五、内部刊物
创办企业内部刊物,将公司的战略、方针、经营状况、企业文化等在内部刊物上有比较全面的反映。
六、投资者接待制度
1、接待工作内容:
(1)接待投资者来访。
(2)设立咨询专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听。
(3)对投资者以电子邮件方式的咨询进行答复。
(4)接待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投资者。
2、接待制度
(1)接待投资者的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指定成员负责。
(2)接待时间为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
(3)接待工作建立完整的接待记录,包括时间、咨询者的简介、咨询的问题等。
3、咨询回复
(1)接待人员对投资者的咨询应该给予尽量详细的答复,答复内容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为准则。
(2)如有当时无法答复的问题,应保留投资者的联系方式,并尽快给予答复。
七、新闻媒体接待
1、公司欢迎各媒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2、如有媒体对公司的采访必须经董事长同意后,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媒体公开宣传及公司有关披露信息的内容须预先经董事会秘书审阅,报董事长审批,由承接媒体采访部门做好记录,并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3、代表公司接受媒体采访的人员,应积极配合媒体,并确保提供的公司信息以法定人信息披露内容为准则,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有效、公正。
4、公司对媒体参加公司的活动或股东大会,进行预约登记管理,报道文章内容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审核,并不得先于法定信息披露刊登。
以上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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