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2025-02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第 4、5、11、12、13、14 项议案投反对票、弃权票。
董事对所审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应当披露有关理由。独立董事对所审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应当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异议意见,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对影响等。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闫宏斌先生主持,
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人数 4 人),公司
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2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无法表示意见的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弃权 1 票,反对 1 票。
董事王侃先生投反对票,理由为:本人作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年报”)等事项。
经认真审阅议案,基于以下原因,本人对相关议案投出反对或弃权票,并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报告,涉及下列事项:
1、存在账面往来客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往来、部分供应商实际为公司关联方未予识别、账面记录部分存货未实际到货等情形,且持续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审计师实施了监盘、函证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就商业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公司在采购业务过程中因未按合同约定,导致未到货的 1,885 吨存货,虽已收回退款,但可能表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同时在识别及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运行方面存在缺陷,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
二、本次年报审计中,审计师继续就 2023 年度无法发表意见碳酸锂、油品
送了《关注函》,并请求公司管理层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审计师审计工作遇到的几项困难、《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进展、“应收账款”变动等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但未能获得充分的答复。因此本人无法判断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全貌,无法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2025 年一季报和 2024 年年报存在高度关联,报告期内的公司内控整改
情况有待观察,故 2025 年一季报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本人无法保证。
四、公司连续三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却仍未建立起有力的、被审计师认可的内控管理机制。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作为董事,本人有责任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独立判断。鉴于年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未准确披露风险,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及履行本人勤勉尽责
义务,本人决定对财报相关的议案 4 和 12 投出反对票,内控等相关的议案 5、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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