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2025-02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越能源”)股票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4 月 23 日、4 月 2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达 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4 月 23 日、4 月 2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重大事项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第二次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截止目前,关于碳酸锂业务,中审众环对上述交易形成的差额利润金额及性质尚待核实,此外,关于存货管理问题,可能表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关于油品贸易业务,中审众环尚待核查上述业务是否涉及新的资金占用;关于煤炭贸易业务,中审众环尚待核查上述业务是否涉及资金占用或担保。如果截止年报披露时前述事项仍无法核实,会计师将出具非标意见,公司可能在 2024 年年报披露后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
在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相关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4 月 23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 年,公司在开展进口商品贸易的过程中,支付的款项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冻结,形成大额其他应收款 28,661.57 万元。2024 年公司获悉上游客户于 2024 年 2 月被列入美国制裁名单,因公司与其业务均发生于2023 年,即公司与上游业务开展是发生在上游被制裁前,根据律师团队意见,将原申请资金解冻诉求调整为申请资金原路退回至我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款项尚未收回,公司已在 2024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披露,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预计影响 2024 年度利润总额约 1.45亿元。
2023 年度,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供
应商拆借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2024 年 5 月 14 日,公
司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临 2024-019),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向供应商支付 1,414.82 万元,完成上述拆借资金的归还。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本次 1,414.82 万元归还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是否彻底解决尚需以后续自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2024 年度,经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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