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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8:56:00 股吧网页版
海越能源及相关涉事个体因信息披露违法共计被罚1600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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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海越(600387)及其控股股东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海越能源的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和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佳也因相关责任被处罚;财务副总监周勇、监事韩超、时任监事卢晓军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处罚;时任海越能源董事、总经理程志伟因未能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被罚。

  调查发现,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包括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海越能源通过预付货款的方式将资金转出,导致控股股东高鑫金控占用公司资金。占用金额在不同时间段内分别达到1.77亿元、3.77亿元、4.13亿元及6.88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也相应较高。此外,海越能源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30.21亿元,分别占更正前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49.33%和50.51%。

  最终,海越能源被责令改正并处以600万元罚款,高鑫金控被处以300万元罚款,王彬被罚250万元,周勇被罚120万元,程志伟被罚120万元,曾佳被罚80万元,韩超被罚80万元,卢晓军被罚50万元。所有罚款需在15日内缴纳,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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