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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4 22:49:15 股吧网页版
*ST海越: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第二次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第二次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委托本所进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本所自 2023 年度报告后就审
计非标事项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持续多次沟通,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是贵公司的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 20个交易所和 10 个交易日,披露最新审计进展,本所已于前 20 个交易日向贵公司出具《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以下简称“第一次审计阶段性说明”)并公告披露。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针对第一次审计阶段性说明所回复的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碳酸锂业务

根据公司目前的自查报告,碳酸锂业务存在以下情况:

(1)公司未披露部分电解质供应商为公司的关联方。

(2)供应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存在差额利润。

(3)存在 1,885 吨电解质未到货等表明存货管理存在缺陷的情形。

关于期末账面存货的存在和准确性:会计师近期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已于近日完成现场监盘,监盘过程中同时聘请了第三方测量机构及检测机构,电解质不
同点位共计抽样 613 件样品,碳酸锂不同点位共计抽样 105 个。检测机构 2025
年 4 月 8 日出具的检测结果表明总体品质在合同约定合理范围;经测绘,盘点数
量为 6.28 万吨,账面库存 6.13 万吨,偏差率为 2.2%。但上述交易形成的差额利
润金额及性质尚待核实。如果截止年报披露时仍无法核实,我们将出具非标意见。

关于未到货的 1,885 吨,我们已核实上市公司已收回交易对手方应退回款项。上述存货管理问题,可能表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油品贸易业务

经公司自查,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与上海邦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邦业”)及关联企业、东营凌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油品贸易业务时,公司与油品贸易商之间通过业务资金安排,为控股股东偿还前期资金占用款 2 亿
元。控股股东于 2024 年 9 月偿还资金占用款 2 亿元给油品贸易商,油品贸易商
通过供应货物与退还预付款的形式退还公司,解决历史资金占用 2 亿元。

2024 年 1 月公司销售了 2023 年末 1.87 亿元油品存货,形成的对上海邦业及
关联企业的应收款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 1.59 亿,已计提减值准备
0.78 亿,账面净值 0.78 亿。目前已收回 2,000 万元货币资金,剩余应收款项金额
为 1.39 亿元。经我们核查,上市公司已收到 2,000 万元货款。

我们尚待核查上述业务是否涉及新的资金占用。如果截止年报披露时仍无法核实,我们将出具非标意见。

3、煤炭贸易业务

关于公司与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银”)进行煤炭贸易业务形成的2023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1.42亿元(已计提跌价0.30 亿元)。
经核查,截止目前,公司已将可执行债权转回公司,该债权对应江苏淮安
133 套房产,经评估,截止 2024 年末,价值为 1.53 亿元。我们尚待核查上述业务
是否涉及资金占用或担保。如果截止年报披露时仍无法核实,我们将出具非标意见。

海越能源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由于 2023 年度非标意见
所涉事项尚无确定的消除证据,我们可能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 2024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

本专项说明仅供海越能源公司披露 2024 年度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
情况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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