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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7:54:35 股吧网页版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防范公司不当编制与披露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
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需要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
责任。

第四条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涉及以下风险:

(一)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未经适当审核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财务报告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可能导致结账前未能及时发现会计差错;

(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准确、调整事项或合并调整事项不完整,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不完整;

(五)财务报告披露程序不当,可能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导致损失。

第五条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遵循下列原则: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科学合理;

(二)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结账等流程明确规范;

(三)起草财务报告、校验、编制财务报表附注、审核批准等流程科学严密;(四)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流程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职责安排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其职责包括: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等。

公司其他部门需及时向财务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设立财务报告编制岗位,并指定专人进行复核。

第九条 公司及本身仍有子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合并报表单位),应
同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负责对所属各级子公司(包括企业所有子公司,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和基建项目)的财务报表的编制进行监督,组织对所属各级子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第十条 公司有关人员对授意、指使、强令编制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财务报告的情形,有权拒绝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第十一条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在确保维护举报人员权益的同时,及时向董
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财务舞弊或造假行为。

第三章 财务报告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拟定财务报告编制方案

财务部负责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编制方案包括编制方法、编制程序、职责分工、时间要求等内容。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由财务部起草,经财务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批后,签发至各参与编制部门和所属各级控股子公司。

第十三条 重大会计事项的处理

财务部对于识别出的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起
草专项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逐级报财务负责人、
总裁、董事长审批,对于影响金额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还需要报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议。

第十四条 会计政策调整及会计估计变更

财务部门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调整会计估计事项。对于涉及变更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的事项,财务部需起草专项报告,经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核、总裁、董事长审批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十五条 全面财产清查及减值测试

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需进行全面财产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财产清查内容
包括:

(一)与银行核对对账单、盘点库存现金、核对票据;

(二)核查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权、债务单位的相应债权、债务金额是否一致;

(三)核查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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