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黄丙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健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凌炜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507,477.31 元,其中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人民币 113,457,036.55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25,691,857.6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68,153,851.69元。
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 10
股派 1.00 元现金红利(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694,408,089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
的 41,848,868 股,即以 652,559,221 股为基数计算,每 10 股派 1.00 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65,255,922.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该利润分配方案待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5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69
第六节 重要事项......7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11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119
第十节 财务报告......120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备查文件目录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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