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黄桂莲)
作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负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努力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简介
黄桂莲:女,1965 年出生,汉族,群众,研究生,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1986 年 6 月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精密机械工程
专业,1989 年 6 月研究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空间机构及机器人专业,2003 年 1
月研究生毕业于澳洲 MURDOCH UNIVERSITY 工商管理专业。曾任职广东省化工进出口公司从事财务软件开发、香港李卓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部经理、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咨询经理、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同时,本人在会计师事务所有多年财会与审计方面的工作经验,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依照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加会议
10 10 9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5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4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媒体上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支持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起审核了公司审计部 2024 年的内部审计计划及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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