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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19:59:09 股吧网页版
未披露与宜宾听花关联关系,*ST春天收到青海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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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未披露与宜宾听花关联关系等违规行为,*ST春天(600381.SH)收到青海证监局警示函。

  5月23日下午,*ST春天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的警示函。公司因未披露与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与此同时,公司董事长张雪峰、实控人肖融等4名高管也被出具警示函。

  宜宾听花构成*ST春天关联法人

  《青海春天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内容显示,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听花)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春天,证券简称*ST春天)酒水产品的生产商,青海春天向宜宾听花预付款项,采购其产品对外销售。经查,青海春天控股股东西藏荣恩能够对宜宾听花实施重大影响,宜宾听花构成青海春天关联法人。

  由于青海春天未披露与宜宾听花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也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这些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青海春天董事长张雪峰,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肖融,财务总监王林,董事会秘书陈定对青海春天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最终,证监会青海监管局决定对青海春天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张雪峰、肖融、王林、陈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每日经济新闻·将进酒》记者今日致电青海春天,未获回应。

  曾被质疑向宜宾听花利益输送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番青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坐实了宜宾听花与青海春天存有关联关系。而此前,因公司与宜宾听花合作,青海春天还被上交所质疑其向宜宾听花进行利益输送。

  《每日经济新闻·将进酒》记者注意到,去年7月,*ST春天回复了上交所的问询函。回复公告中,*ST春天回应了与宜宾听花的合作情况,且不存在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ST春天当时表示,“公司于2018年3月与宜宾听花开展合作,合作双方一直从事多产品的研发,后由于2020年初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根据市场预判,对经营计划进行了调整,暂停了需大量依靠传统渠道建设的凉露、火露相关产品的进货,对预付款的结算效率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加快了与宜宾听花关于听花酒的合作,通过三年的市场测试,2023年11月完成了产品的升级定型,其生产工艺及产品效果达到目标的初步要求。”

  *ST春天还称,“根据目前宜宾听花原酒库存数量测算的产成品的市值,可以全额覆盖公司对其的预付账款余额,且工艺独特,品质过硬,产品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这一切为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公司向宜宾听花有关预付款具有合理性,上述预付款的流向,均与其主业经营和发展有关,不存在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宜宾听花与*ST春天的合作本质是产业链分工下的资源互补,若两者为关联关系,未来就需要关注他们关联交易透明度及风险集中度问题。当前合作模式下,双方需在合规经营、产能优化及市场拓展上协同改进,以应对持续亏损与监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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