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0 17:02:34 股吧网页版
宁沪高速: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25-057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宁沪高速”)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龙潭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潭大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并以龙潭大桥公司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338 省道至沪蓉高速段项目(以下简称“宁扬长江大桥南接线项目”或“本项目”)。
投资金额:宁扬长江大桥南接线项目估算的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3272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实际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及资本金比例将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为准;项目概算投资额将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项目最终总投资将以竣工财务决算数据为准,前述事项均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项目可能面临国家收费公路政策调整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尽快发挥宁扬长江大桥及宁扬长江大桥北接线项目
的通道功能、巩固本公司在苏南路网内的主导地位,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龙潭大桥公司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90.3272 亿元建设宁扬长江大桥南接线项目。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出资要求的资金人民币 32.6964 亿元向龙潭大桥公司增资,龙潭大桥公司股东南京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路”)
将以人民币 12.4672 亿元对龙潭大桥公司增资,其余建设资金人民币 45.1636 亿元,将由龙潭大桥公司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对龙潭大桥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约 57.33%增加至约 63.80%,仍属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核算范围。本公司董事(包括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
佳条款进行,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与龙
潭大桥公司及其股东签署《增资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海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决策范围内,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批准,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 条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5%但低于 25%,故该项注资将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仅须遵守披露规定。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07(1)条,由于南京公路持有龙潭大桥公司 10%或以上的股权,是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南京公路本次增资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07 条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但低于 5%,仅须遵守披露规定。

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尚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二、增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1.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江苏南京市仙林大道 6 号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8 月

法定代表人: 陈云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37,747.5 千元

主营业务: 江苏省境内收费公路及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收费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总资产 人民币 89,886,075 千元

(2024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资产 人民币 38,596,796 千元

(2024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营业收入 人民币 23,198,204 千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