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 2025-02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人采购沥青及新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需回避表决。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属一般的商业条款,条款(包括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的收入、利润对该类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依赖性,也不存在影响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除特别注明外,本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均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
4、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材公司”)签署沥青及新材料采购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苏高新材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以下简称“交建局”)开展沥青及新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该项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关联董事陈云江先生、王颖健先生、谢蒙萌女士(均为江苏交控的员工)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对以上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股东整体利益。
本公司 5 名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苏高新材公司是江苏通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沙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沙投资公司是江苏交控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交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第十章[第 10.1.3 条],苏高新材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07 条,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控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07(4) 及 14A.13 条,苏高新材公司作为江苏交控的间接附属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第 6.3.7 及 6.3.15 项,与同一关联
人(同一控制主体,即江苏交控)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在 12 个月内进行的交易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大于 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江苏交控需回避表决。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07 条所计算之所有适用比率高于 0.1%但低于 5%,
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76(2)(a)条只须符合公告及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55至 14A.59 条年度审阅的规定,但无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独立股东批准。有关协议签署后,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另行发布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其他任何部门批准。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 年 占同类 2025 年初至披 2024 年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 业务比 露日与关联人 实际发 务比例
额 例(%)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 (%)
交易金额
广靖锡澄公司 苏高新材公
向关联人采购 司 25931 81.21% 0 0 0
物资
向关联人采购 合计 25931 81.21%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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