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5-04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前期,各方股东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及在项目开发后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向各方股东临时调拨盈余资金,为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开股份”),向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时,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时,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也同时收到相应出资比例的盈余资金。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近期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7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41,100.20万元;5家控股项目公同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合计135,262.00万元,两项合计金额为176,362.20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本次发生财务资助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近期共发生财务资助事项累计金额为176,362.20万元,其中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7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41,100.20万元;5家控股项
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合计135,262.00
万元。具体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
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
提供短期的股东借款。
被资助对象均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
营业务。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为支持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7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
供股东借款合计41,100.20万元。
序 被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类型 公司持股比 资助金额(万元)
号 例
1 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50.00% 14,600.00
2 台州兆裕房地产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47.83% 2,869.50
3 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49.00% 4,900.00
4 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33.00% 6,002.70
5 苏州首龙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49.00% 3,528.00
6 北京兴和航泰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40.00% 2,400.00
7 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20.00% 6,800.00
(二) 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资金充裕,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
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控股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房地产业务,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或其实际控制
人均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调回资金仅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如项目公司后续
经营需要,各方股东将及时将资金重新调拨至项目公司。5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家)调拨盈余资金合计135,262.00
万元。
序号 被资助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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