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203 页
四、执业资质证书......第 204—207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6983 号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财务报表,包
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首开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首开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和附注五(二)1。
首开股份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地产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2024 年度,首开股份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421,306.80 万元,其中房地产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318,681.4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95.76%。
由于营业收入是首开股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首开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3) 检查首开股份的房产销售合同条款,以评价首开股份有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4) 就本年确认房产销售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的网签情况及可以证明房产已达到交付条件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房产销售收入是否已按照首开股份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
(5) 获取销售部门销售台账,检查已办理交付手续的房产账面收入确认情况,以评价房地产销售收入被完整记录;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以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存货可变现净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和附注五(一)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首开股份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1,417,751.60
万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 490,467.11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0,927,284.48万元。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管理层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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