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 202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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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 时整在
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全部股权的议案》。
为有效盘活闲置资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拟以现金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达增资人民币 57,500 万元,上海索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97,5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款将用于偿还华菱汽车(含上市公司其他全资子公司)往来欠款约 56,600 万元,剩余款项用于税款及外部供应商款项结算;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拟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达 100%股权以48,500 万元转让给浙江龙砺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砺”),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在审计和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各方协商确认增资后的上海索达全部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48,500 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索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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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若公司顺利完成本次交易,将对公司相应会计期间损益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对前述交易对手方及其两名股东或实际控制方的后续产业规划、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考察、调研,且浙江龙砺的两名股东均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协议条款中设置了合理的违约责任条款等保障款项回收的措施。浙江龙砺的两名股东生产经营正常,拥有健全的管理团队,能够保障浙江龙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公司的工商变更等相关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子公司增资并转让股权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子公司增资并转让股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及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出具的《关于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及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拟将 2021 年3 月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履行期限延期 3 年,除承诺履行期限变更外,原承诺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基于目前客观情况作出,具有合理性。承诺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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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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