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循《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内控内审部对集团及下属公司开展的所有内部审计工作,集团及下属公司所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审计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定义: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
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集团及下属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旨在改善公司治理、增加公司价值和促进公司目标实现。
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书面文件。
离任审计,或称任期终结审计,是指对分子公司总经理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活动。
后续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改进效果,而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是指在公司内部从事组织和办理审计业务的专门组
织。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在集团内控内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泛指所有按照本制度条款参与内部审计活动的人员,包括内控内审部的专职审计人员和开展内部审计活动中临时借调、聘用、委托的专业人员(包括第三方专业机构)。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了解相关的经济、产品行业专业知识,具有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相关专业技能。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及职责
第六条 集团及下属单位的所有经营活动均属于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涉及财务审计、经营审计、管理审计以及风险管理等,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内部控制的适宜性、制衡性、有效性;
(二)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循性;
(三)财务和运营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四)资产的真实性、安全性;
(五)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有效性;
(六)运营的效率和效果;
(七)预算执行、经营绩效完成情况;
(八)内部舞弊和欺诈行为;
(九)公司价值最大化方面战略的符合性;
(十)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十一)重大项目(包括经营体)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七条 公司内控内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八条 公司内控内审部门的审计方式包括:
(一)就地审计:审计组到被审计单位审查凭证、账簿、报表,检查实物、现金、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调查、参加有关会议等方法进行审计;
(二)报送审计: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有关财务收支计划、会计报表、账簿、凭证、预决算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进行审计;
(三)委托审计:内控内审部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委托外部第三方进行审计;
(四)其他审计方式:内控内审部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联合审计等。
第九条 内控内审部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
(三)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经营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
(四)督促落实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负责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风险管理、经营管理及公司管理制度的适应性、有效性、时效性的评价;
(六)根据需要适当开展内部审计咨询活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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