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建立科学、高效的投资决策体系和管理机制,有效规避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省省属文化企业重大投资备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投资管理操作细则》)、《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及业务拓展需要而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1.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的子公司;
2.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在50%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办公楼、厂房基地等基本建设投资、重大设备采购投资、技术改造投资、装修更新投资、其他不动产投资等。
2.股权投资,是指以各种形式出资形成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以获取财务收益为目的在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对其追加投资,以及受让股权、收购兼并、对非出资企业新增股
权投资、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等。
3.金融投资,包括直接购买股票、债券、商品、外汇等带有一定风险的金融资产,购买风险较高的理财、基金(评估风险等级为R4及以上),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收购对其他公司的债权,以获取财务收益为目的的其他金融衍生业务投资。
4.其他类型投资。
本制度所称投资主体,是指具体实施投资行为的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主业,是指经上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由公司及下属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四条 投资应坚持以下原则:
1.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和文化产业发展方向;
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优化提升产业结构,有效配置企业资源,实现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完善投资风险防控体系,控制非主业投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合理授权,分级管理,落实投资主体责任;
5.鼓励投资模式和激励机制的创新性探索,可在坚持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础上,在充分竞争行业的投资项目上引入跟投、员工持股等机制,激发投资主体活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所有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 战略投资部是公司本级股权投资业务职能部门,综合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是公司本级固定资产投资业务职能部门,资产财务部是公司本级金融投资业务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拟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对拟投资项目的真实性状况进行调查;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价值、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并提出建议。对拟投资项目,按照《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职责与权限,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第七条 战略投资部、综合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开展投后管理的职能部门,战略投资部主要负责公司本级股权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综合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按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公司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资产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本级金融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投资牵头职能部门完成项目前期投资论证工作和投后管理工作。
第三章 投资决策管理程序和审批
第九条 公司投资的审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文传媒股东会议事规则》《中文传媒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文传媒党委会议事规则》《中文传媒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公司投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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