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18:51:29 股吧网页版
中航机载: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规范
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实现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高效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 1 名,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 1 名,协助总经理开
展工作,与总经理一并组成公司经理层。总经理暂时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总经理指定 1 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务,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经理以及经理层其他成员。

第二章 经理层的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

第四条 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理
层成员的任期为 3 年,可以连任,最多连任 3 届。

第五条 经理层成员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
党组织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与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年
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其他经理层成员由董事长与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与其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第七条 经理层成员按年度和任期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年
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一般结合任期届满当年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总经理和其他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薪酬兑现、选拔任用、培养锻炼和退出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 经理层成员因工作需要兼职的,根据有关规定予
以审批。兼职期间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

第九条 经理层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
党要求融入分管领域业务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十条 对经理层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公司应制定和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

第十一条 经理层负责“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总经
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制定年度工作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并在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订公司投资方案,在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批准董事会授权决定额度以内的投资项目;

(五)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六)拟订公司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方案;
(八)拟订公司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等交易方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公司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交易事项;

(九)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拟订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十一)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

(十二)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三)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十四)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十五)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或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六)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法律合规的日常有效运行;

(十七)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会议;

(十八)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十九)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坚持以
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为基本原则,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总经理进行授权。

第十四条 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