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复
[1995]92 号文批准,于 1995 年 9 月 13 日通过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5
年 9 月 13 日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230000100003755。
2015 年 11 月 2 日在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024561350xk。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 6,000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发行字[2002]8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3.47
元的发行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0,000 万股,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2003 年 5 月 12 日,经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02 年末总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股 1 股转增 4.5 股。派发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5,500 万
股,注册资本为 15,500 万元。
2010 年 4 月 14 日,经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09 年末总股本 15,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股 1 股。派发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7,050 万股,注册资
本为 17,050 万元。
2013 年 5 月 16 日,经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17,0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股 2 股。派发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20,460 万股,注册资
本为 20,460 万元。
2015 年 7 月 7 日,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20,460 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股 1 股。派发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22,506 万股,注册资本
为 22,506 万元。
2020 年 5 月 21 日,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5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5 股。派发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29,257.80 万
股,注册资本为 29,257.80 万元。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257.8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9,257.80 万元。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 18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27 号鸿利天下大观写字楼 1003 室。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林、牧产品销售;化肥销售;农业机械、汽车及配件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实业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玉米杂交种子、玉米亲本种子、小麦、化肥。
3. 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母公司为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公司 48.76%的股
份;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鲁伟鼎先生。
4.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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