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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
大厦 17-18 楼,首席合伙人石文先。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
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2023 年经
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农、林、牧、渔业-农业类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们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审众环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在此基础上审计委员会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2)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中审众环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3)在取得中审众环事务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确保中审众环事务所编制的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四、总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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