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同
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及公司 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根据年度审计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计报告初稿,初稿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初步意见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同意中审众环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及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二)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会
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同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同意将公司《2023 年度报告》提
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方案。
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会
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会
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24 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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