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7:59:03 股吧网页版
三房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注:本报告中的数字加计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2,500万张,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5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9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22,641.51元(不含增值税)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7,477,358.49元。

截至2023年1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1,865.73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5,953.04万元;于2023年1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9,895.80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6,016.88万元;2025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7,200.00万元。2025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23.55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三房巷聚材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1 月 13 日,本

公司、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

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下

属公司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

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

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

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