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房巷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楚男 联系电话:021-6015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潇潇 联系电话:021-6015666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3 号)核准,江苏三房巷聚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开发行了 25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5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747.74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06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上市。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房巷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三房巷进行持续督导。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三房巷 2024 年度的持续督导工作出具 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工作计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保荐协议,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权利义务。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
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经核查,在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5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背承诺等情况。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
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经核查,在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6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反相关法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律法规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经核查,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效执行。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
8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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