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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8 18:09:45 股吧网页版
三房巷: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3号)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公司”或“发
行人”)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开发行了 25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5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747.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 年1月1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06 号《验资报告》。三房巷本次发行可转
债已于 2023 年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三房巷进行持
续督导,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华兴证券
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 23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马刚

保荐代表人 肖楚男、刘潇潇

联系电话 021-601566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Jiangsu Sanfame Polyester Material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134792429F

注册资本 389,633.9676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卞惠良

成立日期 1994 年 6 月 13 日

上市日期 2003 年 3 月 6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证券代码 600370

证券简称 三房巷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2 月 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有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华兴证券作为三房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
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 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 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完善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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