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基于对合并外关联方销售、收款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估,
为更加谨慎、客观、准确地反映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
修改应收款项的关联方组合计提方法。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8,066.46 万元。
一、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及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
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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