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亦符合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就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收入所作的财务规范,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对 2024 年度利润表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 2024 年末资产负债表均没有影响,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影响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投资收益 110,123.39 -70.46 110,052.92
其他业务收入 5,442.49 -606.97 4,835.52
其他业务成本 4,703.08 -677.43 4,025.64
注:上表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会计司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会计司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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