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30
万山鹏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万山鹏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17 日成立,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206037801750621,法定代表人:高金,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下溪乡铁门村。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 2025 年度净亏损 1,008.9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6.29 万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 220.33%。本公司拟采取相关措施改善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预计能够获取足够的资金以支持本公司 12 个月内能够持续运营。
包括:
1、本公司与本公司之中间控股公司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续签署了 4030 万元的借款合同,对于此笔借款,双方已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
署借款展期合同,将上述 4030 万元借款展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2、本公司因全力推进勘探、矿井设计、资产收购和矿井复工复产等工作,与本公司
之中间控股公司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了 5000 万元
借款合同,合同到期日为 2028 年 12 月 31 日,足够支持日常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的
推进。
3、根据 2025 年与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 O 三地质大队签订的《万山特区下
溪乡中朝溪锰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合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了总勘
探工作的 95%,新增查明锰矿资源量约 231 万 t,保有资源量约 419.24 万 t,按年生产
规模 15 万吨,矿山服务年限 26.4 年,预期能够持续为本公司提供较高的经济收益。
4、为最高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中朝溪矿区的锰资源潜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公司生产经营模式转变,加快推进勘探、矿井设计、资产收购和矿井复工复产等工
作。逐步进行投入,扩大产能 15 万 t/年,预计可实现年利润总额达 1000 万元,公
司的经济效益得以更好地实现。
在充分考虑本公司上述正在或计划实施的各项措施基础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在可
见未来十二个月能够持续经营,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六)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发生日当月第一个交易日的汇率的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
额。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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