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期间勤勉尽职,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作用,督促外部和公司内部机构合规运作,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
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咏梅、马敬环、李子军组成,委员会召集人由张咏梅担任,张咏梅为国家注册会计师,具备财务、会计专业经验。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和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事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告》;
议
5、《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6、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关
键审计事项”发表意见;
7、《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8 月 26 1、《公司 2024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10 月 21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在同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所)沟通公司的情况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能够始终保持独立性,其工作计划筹备合理,开展审计过程中展露了较高水平的审计专业能力。立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任何关系和其他事项,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和监管要求,提前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2024 年年审工作的具体计划,在审计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定期了解年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关键的时间节点完成年报审计。在 2024 年年度报告初稿编制出来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阅,报告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不存在重大舞弊和错误。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定期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联系,查阅其工作开展的情况,指导其关注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进展,及时排查公司各项业务的漏洞。结合年度经营考核目标的完成进展,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及时督促各部门完成。对于内部审计部门发现公司日常运行中存在的内控风险,督导审计部门及时跟踪反馈相应部门完善情况,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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