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删除[Hesong Wu]: 2022
删除[Hesong Wu]: 4 月 20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需要披露的信息
第四章 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审程序
第五章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和披露程序
第六章 信息披露的程序
第七章 信息披露的职责
第八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第九章 记录和保管制度
第十章 保密和违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规范问
答及其他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将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规定的媒体上、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删除[Hesong Wu]: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处; 删除[Hesong Wu]: 三
(四)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其负责人; 删除[Hesong Wu]: 四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 删除[Hesong Wu]: 五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部门。 删除[Hesong Wu]: 六
删除[Hesong Wu]: 七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以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为原则,保证所有股东平等获得信息,所披露的信息便
于理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第一时间将有关公告
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 删除[Hesong Wu]: 监事、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
交易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
未披露的信息。
第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新闻媒体、投资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等采
访时,不得泄漏公司未公开信息。涉及已披露信息时,应统一以公告所载内容为
准。
第九条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它
报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时将披露信息文
件置备于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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