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天衡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
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4 年末,天衡所拥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86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7 人。
天衡所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 52,937.5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6,009.42 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 15,518.61 万元)。天衡所为 95 家上市公
司提供 2023 年报审计服务,收入总额 9,271.16 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项目组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钱俊峰,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无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姗姗,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金炜,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1、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
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涉及 6 人)、监督管理措施 9 次(涉及 19
人)、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涉及 13 人)和纪律处分 1 次(涉及 2 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钱俊峰、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姗姗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炜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2、独立性
天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
签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天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衡所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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