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2:42:09 股吧网页版
境外收购要约两度遭拒仍不放弃!江西铜业拟拿下索尔黄金全部股份 12月底前将明确收购计划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600362_0


K图 00358_0

  11月30日晚间,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或“公司”)发布关于筹划收购境外上市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正筹划收购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SolGold Plc(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索尔黄金”)全部股份,最新一项非约束性现金要约报价为每股26便士。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此前提交的两项非约束性要约均已被索尔黄金董事会拒绝,目前收购仍处于非正式要约阶段。根据英国相关规则,江西铜业需在2025年12月26日(伦敦时间)前明确是否提出正式要约或放弃收购。作为索尔黄金持股12.19%的第一大股东,江西铜业此次谋求全资收购,意在将其核心资产——厄瓜多尔Cascabel大型铜金矿床纳入麾下,而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的稳健增长,为此次资本运作提供了支撑。

  公告披露,公司分别于英国伦敦时间2025年11月23日及11月28日向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索尔黄金董事会提交了两项非约束性现金要约。最新一项非约束性现金要约拟以每股26便士的价格,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以下简称“潜在收购”)。现根据英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该事项做以下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目标公司365,757,587股股份,约占其已发行股份的12.19%。

  2、公司目前收购目标公司股份事宜仍处于非正式要约阶段。两项非约束性现金要约目前均已被目标公司董事会拒绝。公司后续是否会就收购目标公司股份提出正式要约尚存在不确定性。但根据英国《城市收购及合并守则》(以下简称《收购守则》),公司保留提出其他对价形式或不同对价组合的权利,并保留在特定常见情形下以不优于潜在收购所载条款对目标公司提出要约的权利。公司同时保留目标公司于本公告发布后公告、宣告、确定支付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其他股东分配后相应调减潜在收购条款的权利。

  3、此外,根据《收购守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不晚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5点(伦敦当地时间,暨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7日凌晨1点),就出资收购目标公司股份发布确定的正式要约公告,亦或在此之前就放弃收购目标公司股份发布明确公告。(上述时间期限如向英国并购委员会申请并获得同意,可根据英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延长)。

  本公告为公司对尚在初期筹划阶段的收购事项进行的提示性说明,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开信息显示,索尔黄金是一家矿产勘探及开发公司,总部位于澳大利亚珀斯,核心资产为位于厄瓜多尔的Cascabel项目100%股权,项目主要的Alpala矿床目前拥有探明、控制及推断资源量:铜1220万吨、金3050万盎司、银1.02亿盎司,其中证实和概略储量:铜320万吨、金940万盎司、银2800万盎司,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此外,索尔黄金还在厄瓜多尔等地拥有数十个不同阶段的勘探项目。

  2025年3月,江西铜业全资子公司江西铜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江铜香港投资”)与SolGold Canada Inc.(下称“索尔黄金加拿大公司”)签署股份购买协议,江铜香港投资购买索尔黄金加拿大公司持有的索尔黄金1.57亿股股份,约占其已发行股份5.24%,合计交易对价为1807.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30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铜香港投资合计持有3.66亿股索尔黄金股份,约占其已发行股份12.19%。

  通过本次交易,江西铜业成为索尔黄金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江西铜业当时在公告中表示,在公司与索尔黄金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将为索尔黄金位于厄瓜多尔的Cascabel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江西铜业在2025年半年报中表示:“公司将继续对国内外资源标的项目进行细致甄别和科学判断,主动出击、广泛获取新的优质并购标的信息,力争在投资并购领域有新突破。”

  也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江西铜业谋求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份。公司目前收购目标公司股份事宜仍处于非正式要约阶段,两项非约束性现金要约目前均已被目标公司董事会拒绝,公司后续是否会就收购目标公司股份提出正式要约尚存在不确定性。

  业绩方面,10月28日晚间,江西铜业发布2025年三季报。报告显示,今年前三季,公司实现营收3960.47亿元,同比增长0.98%;净利润60.23亿元,同比增长20.85%;扣非净利润62.6亿元,同比增长6.2%。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390.88亿元,同比增长14.09%;净利润18.49亿元,同比增长35.2%;扣非净利润19.11亿元,同比增长102.16%。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