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这一新政策,内部监管上会有什么变化吗
*ST华微: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决策监督机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的治理制度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发布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及相关制度。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决策监督机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的治理制度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发布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及相关制度。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12-26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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