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5-08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 99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7,592,2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5.7829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于
胜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于馥铭先生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3,425,339 98.3170 3,985,330 1.6096 181,550 0.073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聘任会 87.47
1 计师事务所 29,098,683 38 3,985,330 11.9803 181,550 0.5459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段军、张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